他主動說我買房子時,媽媽有給我150萬元(我每年都有給我媽利息)
然後又說我結婚時,媽媽有給我80萬,媽媽說那就是給我的嫁妝
(突然提這個是說我是出嫁的女兒,已經拿嫁妝,不要再來分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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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衝他說這些話
我是妳的話
我會告訴他現金和房子部份
還是照法律走
不用對簿公堂
兩邊協議好
只是讓他知道
貪心有的限度
他該適可而止
不顧兄妹情的好像是他先開始的
一開始妳是很大方的要把200萬讓他拿
若他顧兄妹情
事後已經知道有800萬了
應該主動和你談平分現金
我的做人標準是
人怎麼對我
我怎麼對他
講到錢的事
撕破臉是一定的
這幾年他可能都不會想理你
只是看他過陣子會不會自己想開
就告訴他在法律上房子和現金是兄弟姐妹平分的
否則也不必要放棄繼承的子女立書面證明
你不去簽放棄繼承權
這錢他一個人也吞不了
弄上法院就很難看了
法津是平的
但人情是可變通的
重男輕女是因為台灣是父系社會
每天早晚三柱、初一十五、逢年過節、清明掃墓…等
這些都是妳弟負責…
妳和妳先生小孩等都算已進入另一個階段
而妳弟卻還未娶妻生子…這些也都是變數
我在嫁出的時候,沒有嫁粧、也沒有房子的頭期款
娘家媽在我出嫁前就說過了!以後不要回娘家爭產…
妳媽對妳算很好了
拿自己應得的就是不顧念手足之情? 那弟弟呢?不貪心的弟弟是否本來就該把遺產平分?(我哥就是這樣做,我爸把錢都給了兒子,但大哥主動把錢拿出來均分給姊妹) 會顧念手足之情的人反而不貪求要全拿,一人一半加上媽媽對兒子的偏愛多了近千萬我覺得很夠了,拿的不只是錢,更是那份感覺,同樣是父母的孩子,為甚麼是女兒就應該得到比較少的愛? 假如因為妳只是要求平分就不往來的兄弟那也不值得妳去往來
至於要怎樣講,若還沒著手辦,等著他來跟妳說,不用主動去要求,因為辦理手續需要妳的證件,還有,證件不要離身,簽字要當場簽,不要通通交給代書這樣可能會有妳想不到的後果,或者交辦第三者時要有明確表達意願的證據(錄音錄影皆可),凡事清楚明白反而是減少紛爭最好的辦法,妳弟只有妳一個親人,他顧念妳多少從這件事情就可以看得出來,金錢在眼前一時會被迷惑很正常,但若因此翻臉,那就是人性,不用遺憾,妳老公妳的孩子才是妳真正的家人(夫妻之間也是有可能會因為錢財或感情翻臉的),我們不貪,但也不需要用錢財來換感情,這樣的感情都是虛假的
我覺得只要你覺得不管做任何決定都心安理得就好。
相信版主也是因為覺得擔心會影響情份,所以才想要大家能夠給建議的吧~
人生在世有時候不爭也是一種幸福。
我有想過不管父母怎麼決定,至少已經給了我一份生命,自己過得不缺,有手有腳可以靠自己,也是父母給的福分。
弟弟表面上獲得金錢比較多,但是人生不一定過得比你好,像是你就有完整的家庭,弟弟現在還是孤身一人,你心裡的結,你自己再想想吧!姊弟情誼有時候就是因為爭而消失的。
如果真的想跟弟弟坦白,你應該了解弟弟的個性,就順著弟弟的個性平和溝通吧!
祝版主 順心
如果選擇放棄 就千萬不要後悔+1000
我勸你就坦白於自我吧
想去爭就去爭!因為目前妳弟就是不想分給妳
與其不好意思被他背後說"餓鬼假幼秀"
那乾脆就直接分乾淨 以後不往來也沒關係
妳的日子要過的好最重要 不要往後一想到就後悔
(但是就是怕當妳最後爭到了 結果身旁的老公開始跟你要換車要幹麻的打歪腦筋 那就更煩!)
總之~~~~~說到錢真的有夠煩 有也煩!沒有也鬱足!
其實我會看自己和弟弟誰的付出,如果媽媽在時弟弟對媽媽孝順,如果分的沒有差很多我就不會在要求,
假如媽媽在世時弟弟沒有很關心媽媽,我就會覺得不用太客氣,因為以後他還是會娶老婆,至於老婆如何還是未知數,所以我會要求可以平分的一定要分清楚,
因為看透了叔叔姑姑們的貪婪,發現沒有很孝順的小孩,當父母死後就會不管兄弟姊妹關係,貪婪的分家產,只是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