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看了一些資料,消保法 與 優生法
法院看來是傾向消保法不適用醫療行為 ,理由是防止醫生開始進行「防禦性醫療」,也就是給予比較不積極或輕度的治療以降低糾紛的可能性
這樣倒給醫美界醫生們 很大的發揮空間
優生法第11條後半:
懷孕婦女施行產前檢查,醫師如發現有胎兒不正常者,應將實情告知本人或其配偶,認為有施行人工流產之必要時,應勸其施行人工流產
問題來了,醫生就是沒發現啊!
所以產婦應有的優生選擇權利被剝奪了不是嗎?
我是覺得,雖然胎兒的傷害並非由醫生的醫療行為直接造成
但是,這是產檢啊,產前檢查的重點與目的,不就是檢查之後的判讀嗎
做個檢查醫生,只要負責操作機器檢查,不必負責判讀?
孕期9個月,誤判1次就算了,誤判12次合理嗎?
也許廣達電腦處長柳台生的健檢經驗,還有許多健檢相關新聞
都應該可以扭轉這個案子吧,至少應該拿到一些實質性賠償啊!怎麼會連起訴都不成立呢!
(原作者於 2015-04-17 16:49:29 重新編輯過)
上網看了一些資料,消保法 與 優生法 法院看來是傾向消保法不適用醫療行為 ,理由是防止醫生開始進行「防禦性醫療」,也就是給予比較不積極或輕度的治療以降低糾紛的可能性 這樣倒給醫美界醫生們 很大的發揮空間 優生法第11條後半: 懷孕婦女施行產前檢查,醫師如發現有胎兒不正常者,應將實情告知本人或其配偶,認為有施行人工流產之必要時,應勸其施行人工流產 問題來了,醫生就是沒發現啊! 所以產婦應有的優生選擇權利被剝奪了不是嗎? 我是覺得,雖然胎兒的傷害並非由醫生的醫療行為直接造成 但是,這是產檢啊,產前檢查的重點與目的,不就是檢查之後的判讀嗎 做個檢查醫生,只要負責操作機器檢查,不必負責判讀? 孕期9個月,誤判1次就算了,誤判12次合理嗎? 也許廣達電腦處長柳台生的健檢經驗,還有許多健檢相關新聞 都應該可以扭轉這個案子吧,至少應該拿到一些實質性賠償啊!怎麼會連起訴都不成立呢! 健檢疏失 安法院長判3月 收120萬元未驗出肝癌 害科技新貴喪命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80607/30630429/ 婦不察罹癌枉死 健檢未告知賠617萬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206/35623176/ (原作者於 2015-04-17 16:49:29 重新編輯過)
Sharon馬麻發表於2015-04-17 16:22:41
後兩例。我也告知先生。非必要不要接掃超。外快。也怕醫糾。 很多婦科診所真的只做自費。或只產檢不接生。
請google'羊膜帶症候群'這個疾病,
再對照健保12次產檢只給付一次超音波的錢,
而高層次的同意書內有?明,照完之後胎兒還是有異常機會(大家都沒有看就簽名?)
就知道醫師不起訴是正常的。
羊膜帶症候群就是胎兒本來有手腳,超音波有照到,但是後來被羊膜帶纏到,然後手腳就會不見了。這種本來有的變成沒有,很容易有糾紛。到後來就算照4D與高層次的超音波的週數,如果照出來沒有手腳,此時也不能人工引產了。
我在桃園看醫生都去看自費的 一位目前在台大也還有門診的醫師在桃園看自費門診
用的藥副作用很小 又有效果 一般健保診所要開3天份的藥
這診所2天的藥就能治療好 一次450
說真的也沒貴到哪裡去 畢竟現在很多健保診所掛號費調整到200元了
看到媽咪說健保給付超音波的次數只有一次, 覺得很疑惑, 我家小孩現年六歲, 四歲, 記得產檢好像除了量體重, 血壓以外, 後期每次都有照超音波, 而且醫生也有量頭圍,算胎兒體重, 幫忙數手腳與手指頭, 還有解說心臟與頸部透明帶, 相當的仔細, 掛號費是每次100元, 之前也有看到說診所不是每次都照, 大概是醫院佛心來的?
就是因為要理性,仔細分別報紙的嘩?取寵,
才能給大家正確資訊。
難道要一起?醫師才對嗎?
醫療有很多限制,尤其是產科,
健保給付超音波產檢就是一次!
這個不用爭論,
再說超音波通常是15週到20週左右照,
之後的發展醫師不能左右,
我懷孕時,也自費照了多次450超音波,(我是高風險雙胞胎)
醫師不收錢是佛心來著,收錢是應該的。
再者如果超過引產週數,
就算是沒手沒腳也不能引?,
因為法律沒有?沒手腳不能活沒有活的權力,而24週是認定是人。
小孩很不幸,但是不是檢查或醫師的錯?
產檢付了陽春麵的錢,卻要醫師端出牛肉麵就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