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孩小的時候也自殘過, 也壓制過小孩, 但是看影片就知道這不是壓制, 是發洩, 我看不出小孩哪裡錯了, 也沒有自殘或甚麼的, 就用力壓這麼久, 真的很過分. 所以我自己帶小孩帶到兩歲多一點, 會說話了才送去幼稚園就是如此. 深怕留下了甚麼心理身體的創傷.
不過雖然很過分也不能打人, 等於鼓勵暴力行為,大家一起來暴力. 當然這件事情如果發生在我身上, 我難保不會這麼做, 畢竟真的會氣到很失控.
義憤之下的傷害可以不算嗎? 好像不太對耶!不然記者不會一直問要不要提告吧?應該是正當防衛才有可能吧? 那必須是假設保姆先出手攻擊那位父親, 父親為了維護自身安全反擊傷到了保姆, 在法庭上才能有機會不被保姆反控傷害罪吧!不過,這問題還是要請教有法律背景的專業人士比較不會有誤解嘍!
蠟筆小欣 2發表於2014-11-29 02: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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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憤之下的傷害還是傷害
但是子恩媽是說:就算保母提告, 父母也不見得會被起訴
她不是說"義憤的傷害就不算"-不要隨便曲解人家的意思!
我建議父母最好帶小孩去驗傷再去提告
如果願意和解也要請保母出具一份放棄追訴的證明
免得在刑事追訴的最後一天
黑心保母反而對父母提傷害告訴
那就真得讓人很氣憤!
提告還是可以和解撤銷的
這樣做只是保護自己不會受到更大傷害!
(原作者於 2014-11-29 16:44:22 重新編輯過)
大頭愛小蝦:我不是在說風涼話。我和我家小孩就是這樣玩。妳也不用怕我家小孩是被我虐待,我是她們的媽媽,在玩的時候,該注意的細節我都會注意。常常我跟她們這樣玩了幾次,不想玩了,她們還一直纏著我說:「再一次、再一次。」樂此不疲。
阿溜溜:妳不用在那邊猜測我和這個新聞中的保母的關係。我只是單純從影片中覺得那個保母的腳是屈起來的,腳也沒有很用力的往下壓。所以我才會覺得這樣也還好。如果保母是用力壓腳,我也會覺得不妥。
還有八樓的,妳不知道妳正在給自己惹麻煩嗎?我和我小孩就是這樣玩。妳和妳小孩不會這樣玩,不代表別人家的父母親和小孩不是這樣玩。妳少以管窺天了。就算我和小孩這樣玩入不了妳的眼,妳也沒那個資格用「變態」這個形容詞。就算是網路留言,也請妳小心遣詞用字。
安安的媽:我沒有以大欺小,侮辱孩子。這是我和孩子們玩的方法之一,從沒有讓她們覺得不被尊重。她們在玩的時候非常的開心,到後來我還要跟她們說以後再玩。在玩的時候,該注意的細節,力道,在玩時我都會非常注意。
12樓的連結我也看了,畫面中那樣的舉動我也不能接受,小孩會受傷。但是如果只是新聞最開始保母把小孩壓在腳下的情況,我家就是這樣玩的。管你們接不接受得了,我家小孩就是能接受、愛玩這樣的遊戲!
大頭愛小蝦:我不是在說風涼話。我和我家小孩就是這樣玩。妳也不用怕我家小孩是被我虐待,我是她們的媽媽,在玩的時候,該注意的細節我都會注意。常常我跟她們這樣玩了幾次,不想玩了,她們還一直纏著我說:「再一次、再一次。」樂此不疲。 阿溜溜:妳不用在那邊猜測我和這個新聞中的保母的關係。我只是單純從影片中覺得那個保母的腳是屈起來的,腳也沒有很用力的往下壓。所以我才會覺得這樣也還好。如果保母是用力壓腳,我也會覺得不妥。 還有八樓的,妳不知道妳正在給自己惹麻煩嗎?我和我小孩就是這樣玩。妳和妳小孩不會這樣玩,不代表別人家的父母親和小孩不是這樣玩。妳少以管窺天了。就算我和小孩這樣玩入不了妳的眼,妳也沒那個資格用「變態」這個形容詞。就算是網路留言,也請妳小心遣詞用字。 安安的媽:我沒有以大欺小,侮辱孩子。這是我和孩子們玩的方法之一,從沒有讓她們覺得不被尊重。她們在玩的時候非常的開心,到後來我還要跟她們說以後再玩。在玩的時候,該注意的細節,力道,在玩時我都會非常注意。 12樓的連結我也看了,畫面中那樣的舉動我也不能接受,小孩會受傷。但是如果只是新聞最開始保母把小孩壓在腳下的情況,我家就是這樣玩的。管你們接不接受得了,我家小孩就是能接受、愛玩這樣的遊戲!
GE723發表於2014-11-30 20:26:16
很難想像會有小孩喜歡這樣子的肢體遊戲,
真的很不尋常,
除非是媽媽的體型特別嬌小,
或者是你們家壓的姿勢比較特別。
如果不是那個小朋友有受傷的話,
孩子的父母不會想到要去調查,
也不會看到監視錄影帶,
你家孩子沒壓出問題,
不代表這就是健康安全的親子肢體互動方式。
很難想像會有小孩喜歡這樣子的肢體遊戲, 真的很不尋常, 除非是媽媽的體型特別嬌小, 或者是你們家壓的姿勢比較特別。 如果不是那個小朋友有受傷的話, 孩子的父母不會想到要去調查, 也不會看到監視錄影帶, 你家孩子沒壓出問題, 不代表這就是健康安全的親子肢體互動方式。
小魚丸 的媽發表於2014-12-02 00:21:57
所以我才說妳少以管窺天。妳難想像不代表沒有。
我跟她們玩的時候,她們當下的反應是高興還是不高興,妳是待在旁邊看了嗎?
我是在跟我小孩玩,不是在跟妳玩。妳少用妳想像的、腦補的情緒反應,來套用到我小孩身上。我跟她們玩的時候,她們是開心得咯咯笑,還要排隊輪流跟我玩。在玩的時候,該注意的力道、細節,我都有注意,地點也是在彈簧床上,不會讓她們受傷。如果我第一次這樣跟她們玩,她們就又哭又叫,我還敢跟她們玩第二次、第三次嗎?
還有,另一篇新聞「保母一次壓三童當人肉沙發 家長:實在太可惡!」有提到,這次監視畫面會被檢閱,是因為男童臉頰出現紫色斑點,家長才去調閱監視畫面,並不是男童身上出現傷痕,家長才想去看監視錄影畫面。
再提醒一次,不管別人的留言妳能不能接受,在網路上留言最好不要出現像妳這次說我的「變態」的形容詞。我如果跟小孩這樣玩,玩到她們受傷了,還敢在公開的論壇說嗎?也許妳覺得這樣玩很不恰當,希望妳也可以好好的提出哪裡不恰當、哪裡不好,而不是直接丟出「變態」二個字。
還有,世界上沒有一種親子肢體互動就絕對是健康安全,看似再安全的活動,一個細節沒注意到,一樣還是會造成傷害。
因為那畢竟是別人的小孩啊
所以他們的父母不容許有這樣動作...即使是在玩
至於我們跟自己的小孩怎麼玩...只要顧慮到安全都可以的....
有時候小孩不乖
我會抓起來猛打屁股....但若是看到其他人(即使是老師)對我小孩做這種動作
不管任何理由...我可能都會翻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