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樓上一位女毒蟲
看我抱著女兒進家門後
敲我家鐵門 砰砰作響 要我開門
邊打手機 喃喃自語
然後還繞到後門 企圖闖入
我家小孩嚇得大哭
我拿掃把衝出去把她趕到肉圓攤前
我跟老闆說那個人闖入我家了
沒有一個人幫忙我
我也不知道 報警有什麼用
要作筆錄 被先生罵 為何鬧大
沒有被偷東西
在此之後 我都會神經兮兮 等知道樓上的搬走了我才漸漸釋懷
不贊成42F、56F的觀點
屋主本來就是正當防衛,竊賊主動攻擊屋主,屋主出於自衛與以回擊而扭打
屋主有呼叫妻子打電話報警,更沒有置對方死地的意圖(僅是壓制),警方到場時竊賊仍有微弱氣息,所以本來就沒有防衛過當的問題
這種前科累累的人,才剛出獄又犯案太可怕了!!只不過
小偷可怕、壞人可怕,但是最令人害怕的是"恐龍法官".....
天曉得屋主最後會不會被判刑、留下前科,有多少作奸犯科的人都是因為台灣的法律、恐龍法官,因為輕判,然後再犯,造成了更多人的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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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覺有人躲在裡面,硬推開門擠進浴室,對方一個右勾拳就打
過來,他蹲下閃避沒被擊中,馬上撲上前與對方扭打一團。"
"何表示,妻子懷的是頭一胎,即將臨盆,他發現有竊賊侵入,擔心竊賊會傷害妻子,為保護
妻子和肚子裡的小孩,才死命將竊賊控制在浴室裡,同時呼叫妻子打電話報警,並將竊賊推
倒在牆邊,以軍中專業訓練用雙手肘緊緊壓制竊賊下顎部位,不到2分鐘員警就到場。"
"警方指出,當時正好有員警在附近巡邏,獲報火速到場,何也放開壓制張嫌的雙手,但張已
失去意識且臉色泛黑,僅有微弱氣息,即通報消防局救護車將張送往榮總醫院搶救,但仍回
天乏術。"
覺得屋主防衛過當的人可以想一想
當時屋主的心情
:(如果我不制服他而是我被制服了
接下來歹徒找的就是我懷孕的老婆和未出生的孩子)
而且當下誰知道他只是來偷東西的 (也不能用這理由合理化來說屋主防衛過當)
竊案中變強盜殺人的也不是沒有
這個爸爸是當時孕妻和歹徒間唯一的防線
他能怎麼做?
(原作者於 2014-10-27 17:02:48 重新編輯過)
只是小偷而已…真的是很不要臉的說法。
今天如果只有女主人一個回家呢?那後果呢?是多危險的情況阿。
廢物真的是少一個算一個,如果真的那麼不捨,為何要放棄拔管?
怎不帶回去照顧?真的是不要臉到極致了。
3年前,我當時懷孕7個多月,只剩我一人在家,小偷破壞冷氣孔入侵
我把自己和小狗反鎖房門內,他把其他房間都搜了,
多次想開我房門,因打不開且小狗吠叫,他只好離開
大概不到半小時時間,損失4萬多(還帶走我家鑰匙),過程中我快嚇死了
我婆回來時在樓梯間和他打照面,他還說自己是送快遞的
當電話、手機都不在身邊時,我感謝我的小狗保護我~~
沒經歷過的人是無法體會的,那時我甚至覺得我可能一屍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