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烈陽酷曬無情,有機車騎士不進待轉區或停等線前,而是忍不住躲到行道樹蔭下,或建物陰影下,有時造成後方汽車過不去,甚至造成後面車輛回堵現象,高市交通大隊近來接獲民眾檢舉案,由於目前無法可管,警方也感頭痛,不過,交通部已針對該行為,已修正道交條例增列「躲太陽條款」,一旦完成立法就取締開罰,目前在路口積極宣導。
交通大隊指出,汽、機車駕駛人行至交岔路口前停等紅燈時,未依停止線前依車道連貫車流暫停,或於距交岔路口數(十)公尺處的暫停行為,確實與臨時停車有別,也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有關迫使他車讓道及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的危險駕駛情節不符,交通部已針對此類駕駛躲太陽行為,今年三月份道交條例修正草案時,增列「躲太陽條款」,目前待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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