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媽
你還有公婆、親戚嗎?如果你沒有公婆了
建議你們去做監護宣告
監護宣告就是當成年人卻無法自理的狀況下
親屬中一人出來擔任他的監護人
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關係跟父母子女的關係差不多
妳先生如果擔任監護人,就是要負照顧的責任
但相對應的,也能動用他所分得的錢用於他的身上
還有,你們可以直接幫弟弟申請政府補助
萬一日後有法律需求,你們也能代理他打官司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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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訊息也能在網路上找到,希望對你有幫助
可是版媽敘述他之前欠錢捏...所以錢才不能入小叔戶頭,
這樣宣告監護應該更麻煩...
我是不管他們兄弟姊妹的錢啦,要嘛照顧不求回報,要嘛他們自己去喬...
踩到我,就會叫他談清楚到底誰才是得利的?
基本上都是因為有缺錢才會互相計較...如果怕未來被汙衊,
我就是會乖乖的記帳...遇到死要錢的就是要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