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後搬去竹南跟先生住,公婆住在車程約10分鐘的另一棟屋子
懷大寶的時候我們是通勤40分鐘去外縣市上下班,早上七點半出門晚上九點到自己的家
產後休了半年的育嬰假,同時在居住地找一份可以朝九晚五的工作(但薪資少了一半以上)
大寶周一-五白天給公婆帶,我下班後就去接回來平日晚上跟周末全天我們夫妻帶
現在二寶預定2017的三月會出生,但組織內部近日發布了一個徵人訊息
就2/1要上班,而且職務內容跟我前一份工作相當雷同
我是否該去應徵?2寶出生後換到新的單位工作適當嗎?
目前跟老公的討論是大寶的生活照舊直到兩歲半,就會送去附近的幼稚園
二寶則是請我媽媽來幫忙顧到大寶兩歲半,接著去公婆那過大寶之前的日子
考量到年資問題,暫不請育嬰假,怕接著就是無止盡的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