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債要幫她先清掉吧)不然,根本沒法找一份正常的工作, 這個觀念是錯的哦
因為欠銀行錢,有正常的工作,最多也只能扣薪水的三分之一而已,其他的三分之二是生活費用,如果扣了三分之一還是有無法生活的困難,還可以向法院申請更生,金額可以還更少,但前提是要先找到一份正常的工作
配偶離家未歸 可以報失蹤 日後就以這事項去法院請求離婚
idiot發表於2014-12-25 12:43:50
這位媽媽是正解喔!
版媽要爭取孩子的監護權是沒問題的!
當然,做為單親媽媽又要還款會很辛苦
但為了讓孩子在正確的價值觀之下長大是很重要的
一個會養出這種男人的婆家再有錢也不值得依靠吧!
我也贊成訴請離婚,和婆家好好把權利義務談清楚,用法律的專業來談,有不少協助單親或弱勢媽媽的團體可以幫忙。200萬這邊是自己借的,若當初沒有留下任何證據,我想是沒辦法的,也沒辦法請婆家還,好好面對來還吧~~聽起來先生之前每個月5萬的生活費,也算不少,感覺您的朋友並不是很願意/能吃苦的感覺,可能也從來沒有真正獨立過吧!
好好面對,吃點苦,既然堅持孩子不給婆家,那就自己要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