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議你把孩子先送娘家照顧
假如要省些錢就給娘家照顧,不然就找保母
然後復職工作
假日有空就回去把孩子帶回家培養感情
看護費用真的會拖垮整個家
所以你一定得出去工作
不然經濟很快就會出問題的
目前我想到的就是這樣是好辦法
(原作者於 2014-10-21 16:34:05 重新編輯過)
感謝各位水水的意見,其實會這樣問不是不了解經濟的重要,而是工作15年產生了倦怠,剛好這個小的報到,讓我可以請假休息,也不知是我想彌補之前2胎未親自帶的遺憾(前2個都是給娘家婆家帶到
4歲才帶回),這個我照顧的特別用心,大家都說我養的好,勸我繼
續請,我也很享受與孩子相處的
點滴,雖然再請會吃老本,但是和老公的薪水同用是可以打平家中開銷和公公照顧費,只是沒存到錢就是了。
隔了7年再生,老人家體力身體狀況也不比從前了,因曾看過婆婆抱小孩打瞌睡,一想到復職後,孩子的照顧問題實在很煩惱,很不捨小孩又無可奈何的心情,各位媽媽懂
回去上班+1
老三找保母。
我奶奶倒下去後,長達近十年的時間需要看護24小時照顧,每個月花費超過三萬。版媽的公公花費一定也很多,而且沒有人能預料期間會有多長@@這是妳一定要考量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