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版問一下
上月我老公車被計程車逼到上分隔島,車子也被撞了,有找警察,私下合解,但對方直說他沒錢,只能慢慢還,我老公修車花了三萬元,也只能自己先買單,如果對方說沒錢打死不還,是不是也只能自認倒楣?
因為他是開計程車的也不能強制扣他薪水,被TAXI撞到是不是只能認雖???
有人受傷肇事逃逸原為公訴,但檢座起訴會參考雙方有無和解及其他情事給予判決,所以和解對加害人有利取得緩刑機會,本案肇事主因也為對方(後車撞前車)人證物證齊全下仍為狡辨,若去考量對方年輕有案底未來可能工作不易,但對方死不認錯甚至上法庭時也無所謂時,看在旁人眼裡只怕是替對方想太多了吧~PS.因為是媽媽心態吧!因此才想到"跟對方和解還是告死他"讓他被判刑呢??只是法律訴訟可不是短時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