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坦白說我覺的賣方一點錯都沒有,她有明確的說明要賣的物品而且列得很詳細!買方不能因為收到不喜歡就要求退貨!記得沒錯的話網路私底下交易,並沒有所謂的鑑賞期!不過若我是賣家我會讓買方退!買方都願意自付來回運費了<500元真得很理虧了>收回後在放上網路贈送!!
我也覺得買方媽媽比較理虧耶...
而且標題被下"慘痛經歷"...真的有點同情賣家媽媽...
畢竟她沒有騙人,在商品的部分說明得很清楚,事後也沒有躲起來不溝通
況且二手商品的價值,本來就是買賣雙方議定的
買賣時也沒有任何強迫阿~
當然站在買方媽媽的立場,會覺得很倒楣
但站在賣方媽媽的立場想想,其實也有替買方媽媽考慮了
(對賣方媽媽而言,對她來說這東西已經沒有用處了,所以買方媽媽就算自付運費寄回,對她應該也是種困擾,而且買方媽媽還要搬去寄。所以,這項商品第二次交易的價值是:888扣除買方媽媽願意自付的運費來回500,等於388。賣方媽媽負責一半商品損失,所以是194元)
我覺得很合理說...
賣方媽媽說不想錢都浪費在運費上,也不無道理啊~
版媽沒看清楚有錯在先,但依版媽描述的看來,賣方感覺上就是不想退,而又不同的藉口亂算錢.
我只能說,若我是賣方,若我真的不想收回來而且又認為是買方的問題要對方也賠償一些時,我也會明白的跟買方說,他要賠償我多少,所以我只願意退多少,而不是想要得到賠償又不明說,一直亂扣買方付出的運費來得到補償,玩文字遊戲,又金額變來變去的.很沒誠信.
雖然君子愛財,但也要取之有道.
希望別人買方也要付出一點賠償,就明白的說出來.
我個人覺得,迪士尼美語這位"賣家"沒有錯,
還很好心的退款一些
我覺得版媽自己比較理虧,花錢買東西,自己不看清楚內容,
收到的物品與"自己想像的不同" ,才哀求賣方退貨。
白紙黑字 寫的很清楚,她是賣錄影帶阿。
各位媽咪…我是原來的版媽…
很不好意思…很少上網….卻沒想到我的PO文會變成熱門…
首先…我承認是我的錯…當天我PO文後…賣方也已滙194元給我…
其實我也知道錯在我….所以當時我也不在乎賣方是否退錢給我才PO此文…
當初收到時才警覺自己的大意…只是希望能趕快寄還給賣方(自付來回運費)
是不希望先生回家看到這些東西(我打算請貨運司機到家裡收貨)…
會po文也是提醒bbh的媽咪別像我的粗心大意…
至於錄放影機和迴帶機…我已經拿去二手商店去了…
隔天店裡老師跟我說他們拿去賣廢鐵….
其實我也感謝賣方..至少她也願意退194元…
至於錄影帶….我也自己和分批拿去二手店給老師幫忙回收了…
在我這大約只剩下幾卷等著拿去而已….
因為家裡不大…我也沒時間裝起來試試看能否可用….
所以東西可能真的可用….只是不適合我使用而已….
實在不好意思…我不知道還會有人想要….
不然…給有需要的人也許是一個好方法….
所以….希望這篇就到此為止吧….
也感謝大家熱烈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