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小姑不合他卻說要在我家做月子(文長)

~把握每一天~
多多多蕾 2014-05-23 14:17:22 #31F
 

冷靜~

妳生氣就輸了....別動怒

很簡單

妳就過妳自己的生活就好了,不高興...就帶小孩出去逛逛   或 回娘家走走

就按照原本的生活過...   不用因她來而改變什麼 

有人問我:  被狗咬一口,妳要咬回去嗎?

是狗才會咬回去 ;  是一般人轉身離開就好 ; 如果想當好人那就拿飼料餵牠吧!    哈哈哈~

她有爸爸跟哥哥  交給他們看要怎樣處理   不要去管    

bec以大嫂的身分沒資格...除非是妳出的錢      出錢的人最大囉!

冰婛
冰婛 2014-05-23 14:33:27 #32F
 

我標頭下我家是因為當初蓋房間子時我媽有當面問,這是我公公家還是我老公家,如果是我公公家那麼我娘家沒義務還要買廚房用品,而當初他們的確是說這是我老公家,所以我娘家才會幫忙購買家具!

從頭到尾我都沒說不讓她回來,而是她自己根本就不尊重這個家,她都把這個家當旅館了!為什麼我還要任由她想幹嘛就幹嘛!

而且我單純想知道,這種情況其他媽咪會怎麼處理?因為我深怕我自己氣憤過頭做了錯誤的決定!

阿媽在房子剛蓋好時我們有接過來顧,那時我還沒上班所以三餐包含洗澡都我在照顧,結果我一早6點起來煮早餐,我公公卻說這麼晚煮阿媽要餓死了!然後他們姐妹加上老公的姑姑們就開始找喳,說我欺負還是怎樣又怎樣,說實話我沒做就是沒做,我對的起我自己良心,後來我甘脆就跟我公公說,既然大家這麼多意見,那就讓我公公自己照顧!並不是我不孝順……

sharon81
sharon81 2014-05-23 14:52:39 #33F
 

版媽最好有法律的知識

房子既然是公公的名字

公公過世後每個孩子都可分家產

除非提前過戶自己先生名下

不然你們繳貸款是繳心酸的!

dodomami
dodomami 2014-05-23 15:06:32 #34F
 

版媽~給妳秀秀!

只是事實是~這不是妳和老公家,所有權人是以權狀上的“公公”的,

不是用“說”的,我想以後有得爭了!

坐月子的事,就放下妳的不甘心,二個孩子都帶回娘家住吧!

小姑就住妳對面房,妳是不可能“各過各的”,原因上面很多媽咪都提醒妳了,

唯有完全離開,妳才能夠完全不理她,日後被說嘴的事絕對少很多很多,

更重要的事,妳會非常快樂,不用每天氣得半死!

版媽

因為妳回再很多層,我看不太懂

先確定一件事情,妳現在住的房子是妳公公的名字還是老公的?

還是土地是公公的,房子是你老公的?

兩個狀況不同

我想現在坐月子事小,未來房產的歸屬事大

先提醒你弄清楚,免得未來爭產的時候更傷心

如果我是小姑,想要挑釁的話,大可說妳付的房貸是作為房租與奉養金使用

真的很難證明房子歸屬的

輕舞媽咪
輕舞媽咪 2014-05-23 15:35:24 #36F
 

我覺得版媽,現在嚴重的問題不是坐月子一個月的時間怎麼解決?

而是辛苦繳貸款的房子到底算誰的!?

版媽寫到:

另外現在住的房子是貸款蓋的,名字還是我公公的,但是每個月3萬多的貸款加每個月的菜錢都是我跟我老公出的,說實話這是她哥家不是他娘家吧?她卻連問都沒問過我們就說要怎樣要怎樣。

---------------------------------------------------------------------------------------------------------------------------------------

這段話我不能理解, 房子看起來不是老公的, 應該還是公公的(不管誰繳錢或是誰口頭承諾)

直接去看房屋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  登在在誰名字下吧!


如果房屋所有權登記在公公名下的話,除非直接辦過戶(會有贈與稅問題)

不然最後先生與其手足在民法上繼承權的應繼份是均分

特別分看起來就算公公有遺囑只給兒子,女兒還是可以主張應繼份的1/2

◎也就是如果共4個兄弟姊妹的話,

狀況一:應繼份-每個人都是1/4的持有

狀況二:有特別遺囑。主張特別份:其它姊妹還是可以分到1/8 (1/4*1/2)

我是不清楚繳貸款的證明可以拿做房屋持有銓的什麼證明,但看起來要爭可是真的有得吵!

 

●第 1138 條(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第 1144 條 (配偶之應繼分)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特留分:就是中國人都愛重男輕女阿,偏心阿,阿女兒就領不到錢,所以法規就規定,即使死掉的人說不喜歡把錢給女生,但是女兒還是可以拿到''低消'',這就''特留分'',特別規定要留給你的''份''。

●第 1223 條 (特留分之決定)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YUMEIH
日本國 2014-05-23 15:38:43 #37F
 

我跟小姑不合他卻說要在我家做月子(文長)_37F_img_1

Joy熊媽咪
Joy熊媽咪 2014-05-23 15:41:25 #38F
 

真的很瞎很不公平耶(>_

Joy熊媽咪
Joy熊媽咪 2014-05-23 15:43:13 #39F
 

真的很瞎很不公平耶(>_

牛媽媽 2
牛媽媽 2 2014-05-23 15:45:33 #40F
 

如果是我,

我應該會帶兩個小孩回娘家住~

 

另外,

很多媽媽說,因為是公公的房子,

所以小姑理所當然可以回去坐月子,

話是沒錯啦,

但...一般會回娘家坐月子,

不是應該是因為有婆婆會幫她女兒做月子嗎??

如果小姑回娘家住,

婆婆過世了,而公公無法照顧,

那.....為什麼要回去坐月子??

這不擺明了要版媽照顧她@@

版媽小姑應該在自己家,請月子婆幫她坐月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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