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停車的方式和本次車禍一點因果關係都沒有
妳一點都不用擔心
在開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時注意一下
不要陷入應注意未注意的錯誤就好
就算二台車都在同一個車道
看撞擊點也知對方的車頭方向不對
對方傷到的是左側中間偏後
妳又是車頭朝正確的方向
妳雖然車速也有一公里
但也算是未超速,且正常行駛中
對方意圖跨越雙黃線,卻未注意車道中正常行駛的車輛
對方在路邊"突然搶快逆向意圖搶越雙黃線"
而使得"對方的左側車身,擦撞到您的車子左前角的保險桿"
不是妳撞對方的..因為妳的時速只有一公里,
看到突然從路邊衝出來的黑影就停車啦
一公里的速度只會撞到蚊子,不會撞到別人的機車
打官司講究的是證據
證據就是依現場的情況,各說各話
我覺得您一點都不用去想不好的事
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好好的用筆寫下來
看看順不順,然後等開會通知(要是沒通知就白忙啦)
一切都準備好了.就不用想太多了..過自己的日子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