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H客服有貼過以下都不能賣
看完後
發現真的很多東西都不能賣
讓我最驚呀的是..眼鏡也不能賣.......
http://www.babyhome.com.tw/mbmore.php?op=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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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
相關資訊請參考 行政院衛生署藥事法、環境用藥管理法第 46 條、第 48 條
1.商品包裝上有標示我國藥品許可證字號(如:衛署藥製字第ooo號),即為藥品。
2.包括成藥、指示用藥、處方用藥、管制藥品、動物用藥、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藥品,如威而
剛、RU486、人工淚液、維骨力、善存、眼藥水、落建生髮水、表飛鳴、四物湯、人參、
當歸...等。
3.未申請衛生署輸入核准,依衛生署藥事法規定,甚至可被認定為禁藥,將受重罰。
4.須經醫師處方才能購買的藥品。
5.一般成藥及指示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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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
相關資訊請參考 臺北縣政府衛生局 、行政院衛生署藥事法
依衛生署規定,醫療器材不能直接在網路上銷售;醫療器材是指可以診斷、治療、減輕或
直接預防人類疾病,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機能之儀器、器械、用具及其附件、配件
、零件,例如:血壓計、耳溫槍、體溫計、保險套、電療器、低周波治療器、噴霧治療器
、採血針、紅外線保健燈、驗孕試紙、排卵測定器、驗孕試劑、生理週期測溫、拐杖、輪
椅、K繃、美皮豐疤痕、痠痛貼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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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A.健康食品管理法:
除非經核准認定具有【調節血脂】、【調整胃腸】、【調整免疫機能】、【改善骨質疏鬆】
、【牙齒保健】、【調整血糖】、【護肝(化學性肝傷害)】、【延緩老化】 或【抗疲勞】等
,食品廣告或標示不得宣稱具有以上保健功效。
B.食品衛生管理法:
(1)除了不能宣稱以上的保健功效外,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廣告或標示內容也不得有
涉及醫藥效能的詞句,或涉及虛偽不實、誇張的詞句。
(2)部分特定食品必須向衛生署申請查驗登記並取得許可後才可以輸入。
(3)健康食品外包裝上,應有(一)健康食品標章(二)健康食品字樣以及許可證號碼
(如:衛署健食字第000000號)等標示。)
(4)食品之包裝或容器上,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內容物品名及重量、容量、 數量、
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地址及有效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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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鏡:
相關資訊請參考 KingNet國家網路醫院、行政院衛生署藥事法
必須經過專業人員診斷處方,才能使用之眼鏡,屬於禁止銷售的範圍(不可含有度數
鏡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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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包含:
1、菸、酒製品 (相關法規刑責:臺北市政府財政局--菸酒暨稅務管理科、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
庫 / 菸害防制法、菸酒管理法
2、色情或暴力出版品 (相關法規刑責: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中華民國刑法、兒童及少
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3、.毒品、相關產製品及吸毒用品(相關法規刑責: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毒品危害防制
條例 )
4、彩券 (相關法規刑責: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公益彩券發行條例、公益彩券管理辦法 )
5、警械品 (相關法規刑責: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6、贓物、他人物品 (相關法規刑責:刑法第三四九條、民法第九百四十九條、第九百五十
條、第九百五十一條 )
7、權利車
8、台北市專用垃圾袋、專用垃圾袋§ 抵價券(相關法規刑責:臺北市現行法規查詢系統 )
9、活體動物、保育類動物及產製品(相關法規刑責: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 40 條)
10、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自製販售手工香皂恐違法需受罰。(相關法規刑責:化粧品衛生
管理條例 )
11、一歲以下的嬰兒配方食品奶粉,不得廣告促銷。相關法規刑責: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公告
12、爆竹煙火 (相關法規刑責: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 2 條、第 25 條 )
13、報稅憑證,任何可用來逃稅的憑證都不可以出售,範例:統一發票、回數票收據、捐贈
收據 。(相關法規刑責: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14.人體器官。 (相關法規刑責: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15、公開個人資料,行銷個人資料名單及相關彙集、發信工具。 (相關法規刑責:行政院主
計處/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
我前幾天好心把我買耳溫槍的網址列出..我都不知犯法..好可怕
一想到我媽長年吃電台的藥
(真的勸不聽,都偷偷買)
現在洗腎整個人虛到不行
這種大條的,危害國家社稷安全的事
米X們.....米X.....這才是優先要管的
光在這裏抓些有的沒的,很行是嗎....
看不懂人字對不對....真是悲哀的台灣人民.........
PS:怕被蟲咬所以有一個字不敢打出來..以免被告罰錢
現在規定真的很嚴格@@我前幾天也被約談 不過我是賣用不到的體脂機 被罰3萬......約談最主要是看你是不是故意販售或者是累犯 判斷之後斟酌3-15萬罰金~ 案件是不能消除的 因為有朋友請立委出面也無效
不過聽說罰款可以分期 我就有辦分期 但一個月要繳1萬還是很痛.......
天阿 真的好多錢唷
想說賣掉自己用不到的東西
這也算是另類的環保
結果卻這樣...到底是哪些人這麼閒 可以到處在bbt檢局
難道有 $$ 可以抽成嗎?
當然 不對在先是我們 但是也不用一下子就罰這麼多錢
警察開單也沒那麼恐怖 遇到好警察 還只是勸說而已...
虧損連連的健保局為什麼可以領那麼多獎金
因為有一條很好笑的理由就是摧收有功
我想被罰換做獎金是可以的
但是
這種雞毛蒜皮..明顯是誤蹈法規的事
需要罰那麼重嗎
人家把用不到的二手物賣出
算是為地球盡一份心力
只要賣的東西是衛生單位核可的二手好物
需要罰那麼多嗎
不然衛生單位要成立一個二手交易站啊
由你來把關審核啊
用不到的東西都要丟掉是嗎
真是一點愛地球的同理心都沒有
用體溫計是會死人嗎..真好笑...
請在網上巡邏的有關單位幫幫忙
如何妥善的讓這些二手良品得到好的歸宿才是你們努力的方向
不是罰錢
懂嗎....真是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