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版上很多媽媽都是斬釘截鐵的說:一定離婚,小孩歸我!
但實際上,我看到不少因外遇離婚的例子,離婚之後真的會把小孩判給媽媽的,老實說好像沒幾個,除非是爸爸自己不要孩子吧。錢...更不用說會拿到了。
這就是現實...有點無奈....
這就跟常常看到討論的問題,如果自己是婆婆會怎麼做,例如不拿孝親費,不跟孩子住,不要求孩子常來看啥的,都說的很灑脫,實際上真的到那時候,卻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而這個討論也有異曲同工之妙,都說會離婚,事實上這個社會外遇的比例遠比想像中的多,只是很多人懂得擦嘴巴,或者還沒爆出來。
外遇的模式也是五花八門,不是有錢的男人才會作怪,也不是生活規律的人就安全。
這不是唱衰。只是我覺得很多事情都要遇到了才知道
而我們斬釘截鐵的講,一定離婚時,有時候會給自己挖下一個洞,哪一天不幸遇到了,卻又沒有離婚的條件時,一方面又要顧面子,平常把話說的太滿,一方面又沒有自立或獨自扶養孩子的條件,卻又離不開孩子,或者離不開這個男人時。會更加痛苦。
我覺得會怎麼做,端看當時自己的條件。不要要懷疑另一半,而是隨時要想的哪一天另一半因為外遇或者意外種種原因,不在時,你自己可以怎麼獨自生活?或者可以怎麼自己帶著孩子生活?
多想一些總不是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