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我的寶貝的分享,資料已更新~
一、 實施期間:民國98年1月1日零時起
二、 補助對象: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新生兒並在嘉義縣太保市辦理出生登記者。
1.產婦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
2.產婦設籍本市未滿4個月或產婦為外籍(含大陸),但其配偶已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
3.設籍4個月的認定,為嬰兒出生日往前推算4個月。
三、 補助標準:新生嬰兒生育補助費每胎補助新台幣3000元整,雙生以上者,補助費比
例增給。
娘家在永和~補助1萬元
婆家在新店~補助3千元
本身住中和~一毛都沒有
目前18周~看來要跟老公一起把戶籍遷到娘家去了
不然過不了設籍6個月這一關
剛剛去中和市長的信箱投書
不知道會有啥回應